为做好2021年“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公平、公正地完成分段培养学生的转段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校(院)实际,特制定本录取方案。
一、实施机构
1.招生就业部是实施转段录取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转段录取及其他相关工作。
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转段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转段录取对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通过考核的“3+2”分段培养学生。
三、转段录取资格
1.过程考核合格且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转段录取工作。
2.综合测试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本技能成绩。
3.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合格标准:文化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文化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
4.考核结束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测试合格标准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关政策录取。
四、转段录取原则
对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本技能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五、录取组织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结果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别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录取未尽事宜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