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校(院)相关工作决议,建立健全招生就业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校(院)普通本科招生和本科生、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
2.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和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加强校地、校企联合,吸引优质生源,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
3.负责制定校(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市场拓展,做好就业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活动。
5.负责报送毕业生生源和派遣方案,协调指导各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调研工作,公布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6.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日常运行和管理,积极开展创业实训和创业项目孵化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